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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貓狗到美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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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我尢在永和永安街撿到一隻髒兮兮的小狗, 因為這隻狗很友善對他搖尾巴,我尢被萌到,就把他救起來帶去給獸醫師檢查清理剃光光, 帶回家之後原本打算幫牠找家,因為雖然很想養狗, 但怕申請上國外學校後會很麻煩, 可是最後還是被可愛的小狗收服了😍 所以今年狗兒子要跟我們一起遠渡重洋, 在我唸博士班期間用萌萌的眼睛療癒我💕💖💘 雖然估狗就能找到很多帶狗帶貓去美國的網誌, 比如「 帶狗狗除國,一點都不難 」、「 布萊恩勇闖美國舊金山 」、「 愛蜜莉與波奇的跨國大冒險 」,但不自己寫一篇,怎能曬我家兒子柏尼的萌照呢😏😙 首先是買機票。 帶寵物坐飛機有分「上客艙」(跟主人一起)以及「進貨艙」(當作運輸行李)兩種, 但並非所有航空公司都提供寵物上客艙服務,只有這幾家可以:   達美航空     http://bit.ly/2dbWuj6 http://bit.ly/2dbWUWx   聯合航空      http://bit.ly/2dnkbZ7   荷蘭皇家航空(飛 歐洲線的)       http://klmf.ly/2dxQcfQ   加拿大航空   http://bit.ly/2duXcra (以上資料來源: 愛蜜莉的異想世界 網誌 )  韓亞航空   http://ea.flyasiana.com/C/en/main.do 為了讓我家貓咪能夠上客艙,我只從這幾家航空比價, 最後買的是韓亞單程從美國飛芝加哥中途首爾轉機$24000機票, 不過貓狗都還要再另外付一筆費用。 買好機票後, 要主動打電話告知航空公司 , 韓亞是問我貓狗種類(註1)、年齡、運輸籠長寬高尺寸,並告訴我他們要先向總公司請求核准,要我兩個星期後再打電話確認是否獲准。 要注意的是, 一個旅客只能登記一隻寵物上機 (無論客艙或貨艙), 而且必須 與寵物晶片登記的主人相符 , 也就是說一定要確保寵物已經植入晶片(負責任的好主人在決定養牠的第一天就該做的事😉) 且最好確保晶片有加註主人英文姓名, 並且最好確認晶片植入部位,避免在機場掃不到晶片花費時間。 另外就是, 通常每架飛機最多只能有4隻上客艙的寵物

麥城找房租屋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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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2月初接獲入學通知就開始瘋狂網上看屋, 為了能滿足我(只要可以走路到學校其他什麼都好說) 又滿足我尢開出的條件(廚房要開放式、坪數不能太小、裝潢不能太醜、採光不能太差...) 又要能養貓養狗, 前前後後總共看了100多間房、聯絡了10幾個仲介... 終於在4月初結束了這一切!!! 看房子真的超累的,雖然是坐在家裡翹著腿看, 但要仔細篩選物件、跟一堆仲介聯絡,還是很累der😏 尤其因為時差關係,常常等仲介回信一等就是一天, 對我這種急性子的人來說,再看下去我真的會崩潰啊😭😭😭 *註:這篇網誌不會提到學校的 宿舍系統 , 因為學校的物件不能養貓狗,不在我的考慮範圍。 我主要使用的找房網站是 Madison Campus & Downtown Living 這個網站的好處是,可以直接從地圖上點選想要的房屋: 找到喜歡的房屋後可以寫信給仲介,之後仲介(理應)會回信, 仲介人都滿友善的,會再仔細問你的需求、房子條件、搬入時間等等, 然後就會再給你其他符合條件的物件任君挑選。 不過我後來看到喜歡的物件,會直接看是哪家仲介, 然後直接點進這間仲介的網站,順便看一下他們的其他物件。 另外一定要介紹一下我最喜歡的"walk score"功能, 只要點選房屋介紹右上方的"show walk score",就會顯示這個物件是否能步行到商店、餐廳等地方,像我這種不會開車又不愛搭公車的人絕對是優先看walk score篩選物件! 不過,我最後是在 Craigslist 找到 符合我尢雜七雜八條件 屬意的物件XD 葛雷格斯清單的壞處就是沒有walk score(如果有人發現這項功能請留言告訴我) 好處是這裡有一些非仲介、屋主自租的物件, 所以如果Downtown & Campus的上百筆物件仍不能滿足你, 格雷格斯清單可以繼續讓你看 到崩潰 個夠。 另外還有 Zillow ,也有walk score可參考, 但我不推Zillow是因為建立會員資料時一定要留美國電話,這樣好像有點排擠外國人咩😁 說到排擠外國人,在填寫仲介的申請表時,又會再感受一次... 很多仲介都會要你填他們的application,才能進入審核階段, 有的仲介會給你p

台灣街頭「藝/異」象

台灣街頭「藝/異」象       「街頭藝人」 (busker/street performer/street artist) 最初是指在街頭吟遊演奏的藝術展演者,他們隨處遊走,有感而發就在街頭表演起來,活化了公共空間,也娛樂了公眾。路過的民眾可能會因精湛的表演駐足欣賞,當表演結束時,為了表示得到了藝文的洗滌,會給予「小費」鼓勵並感謝街頭藝人。        街頭藝人本質是具有機動性的,應該要是可以隨時移動,隨處都可以自發的表演,這樣才有「街頭藝術」的實質內涵。可是,台灣所謂的「街頭藝人」,卻有許多都是在街上搭設帳蓬擺設手工藝品。也許這是一種街頭藝術的新詮釋吧。固然,手工藝也是可貴的藝術,但是,手工藝街頭藝人的存在卻扭曲了街頭藝人的定義。手工藝品不像一首歌曲、一齣表演,可讓觀眾隨喜打賞。手工藝品有一定的物質成本,所以必須要有定價,如此便成為以物品換取金錢的商業交易。手工藝術家根本無法像表演藝術家一樣讓觀眾自由打賞。一旦出現了實質物品,就一定會有對價關係。試想,如果一個街頭藝人花了 100 元的成本作了一個手工娃娃,但你覺得娃娃只值 20 元,想用 20 元的「打賞費」帶走娃娃,街頭藝人會默默接受嗎?這樣的「街頭藝術」實在是台灣獨有的。在美國、英國、澳洲、紐西蘭等城市,不會看到這樣的人自詡為街頭藝人,因為手工藝根本不符合街頭藝術的原意—機動、隨機、隨性。在國外,這種對價行為絕對會被視為商業交易,那就理所當然是「攤販」,而不是「街頭藝人」了。         另外一個台灣的街頭「異象」,是各地方縣市政府文化局瘋辦街頭藝人認證。想要當街頭藝人,不是自己帶把吉他上街即可嗎?或是戲癮發作,直接在街上來一段默劇獨秀,這樣不正是街頭藝人的精隨?為什麼在台灣,想當街頭藝人,卻非得通過政府舉辦的「認證」不可?為何一定要由所謂「專家學者」決定藝術夠不夠格上街頭?         在歐美,街頭藝人是隨時隨地在公共空間表演的人,這樣的行為並未干涉其他人的自由,因此受到法律保障,原則上公權力不應介入。然很多街頭藝人因技藝出色,吸引大批群眾圍觀,便可能影響了行人動線或公共空間的既定功能(例如渡船頭、博物館入口等),或是街頭藝人可能使用危險物品(例如刀槍、明火等),或可能音量太大干擾住戶,此時,公權力必須介入,場地管理單位會制定相關的規範,例如劃定展演位置避免影響動線或出

[翻譯]The Wall Street Journal: There Is No ‘Proper English’

所謂 「正統英語 」並不存在 文法批評不值一 哂 ; 人們「怎麼說」,就該「這麼說」。 By Oliver Kamm 2015年3月13日                           長久以來,許多人感歎:純正的英語正遭受屈辱!這些人總是說,如今,那些低頭滑手機的青少年連句文法像樣的句子都吐不出。美國媒體也以嘲笑錯誤的文法字句為樂。幾個禮拜前,滿腹經綸的專家學者及專欄作家讚頌加州 聖荷西(San Jose)的一名維基百科編輯,因為他掃蕩了維基百科中約 4 萬 7 千個錯誤用字:他把「 comprised of 」更正為正確的「 composed of 」(註: comprised 為及物動詞,文法上不可接 of )。看到這,還有誰能不接受我們的母語正遭受史無前例的衰微呢?           好吧,至少我不接受。我覺得,該是時候以歷史角度檢視一下這些賣弄學問的文法專家說法了。           孩童時期,我們以直覺習得一套語言規則並應用之。可以說,每個人在學步時期就已經是文法天才了。孩童在無意識中將字詞套入既定的句法架構,自然而然學會主詞、受詞、動詞、形容詞等怎麼使用,對他們來說慣常用法理所當然是文法規則,因為身邊的人都是這樣說、這樣寫的。           語言學家正是如此作研究。他們不去檢視文法書上所謂的「正確」用法,而是研究母語人士和流利的非母語人士實際上如何使用一個語言。因此,只要是廣泛被接受並使用的語法(並非任何語法,而是要廣法被接受的),可以說就是「文法正確」的語法。           所以說,那些專家學者提倡的文法規則根本不是真正的文法規則,而最多只能說是某種形式的常規慣例。舉例來說,雙重否定(例如: I can’t get no satisfaction )(註:此為滾石樂團的流行歌曲 Satisfaction 的歌詞)對文法專家來說是錯誤的,但實際上若視之為一種語氣強調,雙重否定在文法上完全合理。它被拒之文法書外,就只是因為「標準英語」的形式不接受這種用法。            從其他很多例子都可看出,文法規則不過是既學究又無建設性的約定俗成,像是不定詞中間不